2012年5月9日 星期三


1986年2月25日,4 架“愉快的綠色巨人”式直升飛機,在夜幕中降落在總統府大院裡,將總統及其家人、心腹等90人載到馬尼拉西北的克拉克美國空軍基地,轉乘美國的洲際運輸機,經關島前往夏威夷檀香山。

“馬可斯逃走了!消息迅速傳遍馬尼拉市的每一個角落。人們上街載歌載舞,人們衝入總統府,馬可斯夫婦的畫像被人扔進入魚池。人們打開有如百貨商店的第一夫人伊美黛的地下儲藏室。發現裡面儲藏上衣2500 件、貂皮大衣15 件、褲子3500 條、胸罩500 個、陽傘65 把、手套68 雙、太陽眼鏡71 副、手提包888 個,還有5 架子五光十色的皮箱、大瓶大桶昂貴的進口化妝品。

統治菲律賓長達20年的馬可斯政權終於以馬可斯逃亡美國宣告結束。馬可斯最終客死異鄉。

殺人為下台之誘因

佛教常說貪、嗔、癡為使人墮落的三毒。人因為貪而不顧後果做出了愚蠢的事,最後必自食苦果。

1983年馬可斯的死對頭阿基若結束了流亡生活要反回菲律賓。馬可斯力阻其回國不果。8月21日阿基若在步下飛機時遭隨後的士兵從腦後射擊,當場慘死。事件震驚國際,國內人民成千上萬湧上街示威。

8月23日馬可斯裝模作樣的成立以最高法院法官費爾南多為首的5 人司法委員會,調查阿基諾被殺案。

1985 年1 月,菲律賓檢察院正式向法院控告馬科斯最得力的鷹犬、武裝部隊參謀長貝爾等25 名軍人和1 位政府官員,說他們與謀殺案有牽連。但聽證工作遇到了阻礙。一些關鍵證人,均在作證前突然失蹤。由於沒有證人,聽證會被迫一再延期。

1985 年12 月2 日,法院對阿基諾案作出正式判決;全體被告均無罪釋放。

馬可斯用恐怖暴力,玩弄司法等手段力保政權。但事與願違,1984年菲律賓議會改選,反對黨議席由原本11席暴增至60席。

和許多落後國家的政客一樣,馬可斯掌控了所有傳媒、武裝力量。但一樣阻止不了民心思變的浪潮。

1986 年2 月馬可斯提前總統大選。被暗殺的反對派領袖阿基若的夫人科技拉松代夫出征與馬可斯對壘,競選總統。

競選之初,馬可斯丈著掌控媒體,和武裝力量。根本不把家庭主婦的科拉松看在眼,而且對她百般嘲笑。和一般不聽民意、不擇手段維護政權的政客一般。覺察不到,長期積壓的怒火已經燃燒起來。

但毫無政治經驗的科拉松夫人,以

“對政治我是外行,但作為圍著鍋台轉的家庭主婦,我精通日常經濟”及

“他們說我沒育能力和經驗來管理這個處於危難中的國家,那麼請大家看看,在自稱有豐富經驗的那個人的統治下,這個國家現在被搞成了甚麼樣子!”

簡單直接的語言打動了民心。迅速凝聚了支持,這才使馬可斯心謊意亂起來。

馬可斯和他的朋黨購買了最先進的電腦監控選情,並向全國各個村莊派駐竟選工作人員,隨時匯報競選動態。做票,造假。

2 月15 日,計票工作結束,國民議會宣佈,馬科斯以多得150 萬張選票的優勢擊敗科拉松·阿基諾,贏得了本屆大選。馬科斯稱“這是我一生中經歷過的最為艱苦的戰鬥之一”

2 月16 日,科拉松在馬尼拉有40 萬人參加的群眾集會上,再次抗議馬科斯的欺騙宣傳,宣佈自己以壓倒優勢當選菲律賓總統,並號召全國各階層人士——工人、學生、商人、職員罷工、罷課、罷市、罷報、罷銀行,抵制此次大選結果,迫使馬科斯總統辭職。

國際輿論也迅速作出反應。許多國家對選舉中出現的舞弊和暴力行為感到震驚,表示遺憾。日本報紙稱這次總統選舉是“菲律賓歷史上最骯臟的一次選舉”。英國、法國、西德、澳大利亞、新加坡、泰國等不少國家的人士紛紛發表談話,指出馬科斯依靠非法手段贏得的“勝利”一錢不值。美國參眾兩院分別通過決議,譴責菲律賓的大選是一場十足的騙局,要求政府中止對馬科斯的援助。

2 月22 日,當晚6 時,馬科斯的鐵桿心腹——國防部長 阿都羅· 恩里萊(Arturo Enrile)和武裝部隊代參謀長菲德爾·拉莫斯發動兵變,在國防部大樓舉行記者招待會明確宣佈反對馬科斯,支持阿基諾夫人,並迅速與之建立了聯繫。

23 日武裝部隊參謀長貝爾受命馬可斯,命令塔蒂曼爾將軍指揮的海軍陸戰隊出動坦克包圍反叛軍總部克拉梅兵營。但全副武裝的士兵被聞訊而來的成千上萬群眾所包圍。結果,坦克部隊並沒有衝向兵營,而是朝相反方向退去。

24 日,又有大批陸軍、空軍官兵集體投向兵變部隊。電台也被叛軍佔領。至晚間叛變的軍隊已達全軍人數的85﹪。

2月25日下午,拉莫斯的空軍又向總統府發射了一枚火箭。迫使作困獸鬥的馬可斯決定逃亡。

打包看看

馬可斯的下場和一切不得民心的政客如出一徹。他

  • 有一個奢侈、貪婪的女人。
  • 上台之初只有三萬美元,下台時竟有上百億美元資產。
  • 長期掌控傳媒來為自己的政權服務。
  • 操控軍警為其政權服務。
  • 為保政權,不擇手段甚至殺人以打擊政敵。
  • 弄玩司法。

佛教五戒中首重殺生。殺害生命為眾惡業中最重者,更何況殺人。殺人者是要下地獄的。殺人者若還有其他惡行那他不只死後才入地獄,還要生入地獄。就是在沒死前還要遭受各種痛苦的折磨。不不信嗎?看看吧。或者自己試試吧。

你知我在講甚麼嗎?知道就心裡笑笑吧。不知我講甚麼,就當我瘋了,講傻話。哈!哈!哈!哈!

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428過去了,聲勢比以前任何一場示威更浩大。但是以納吉為首的國陣政府,沒有顯示絲毫的軟化跡象。不止如此,一如既往對組織,參與集會者極盡指責、污蔑的能事。看樣子他們是鐵定了心非要在下次全國選舉用盡一切骯髒手段來保住政權不可了。

428的暴力事件國陣政府要負最大責任,不少人還懷疑這是國陣政府所策劃的。

第一:國陣政府阻撓在人民獨立廣場或一般開放場所集會,是鴕鳥心態,是圈禁心態。以為在封閉的環境就沒人知道,少人知道,集會對他們的沖擊力就沒有了?!所以懼怕過度的國陣政府。反其道而行。並濫用法庭程序一再堅持禁止人們踏足獨立廣場。

第二:根本不必勞民傷財動用這麼多警力,警方只要和組辦單協調好,在主要通道佈置人手維持秩序,並擬定好散會時的交通疏散規劃。即不會影響日常的商業活動。

第三:但警方一大早封鎖了所有進入市中心的道路。連一向繁忙的半山巴巴剎停車場也封鎖了。造成了多大的商業損失?有個做熟食小販的朋友告訴我,他說:“這次他不去遊行了,想賺多點錢,因為聽說這次政府沒禁止集會。集會完人們肯定會吃點東西”。

結果,這位小販大失所望,因道路封鎖,買不到材料開業,他也參加了集會。

所以,所謂對商業造成損失,只是警方、國陣政府別有居心的說詞,民間的想法及事實並非如此。所以國陣政府應對所以損失傷害負起全責,不應把責任推給別人。

要改朝換代真的是不容易。但是現代或久遠的歷史經驗已經告訴人們,得民心者得天下。一個不得民心的政權始終必定倒台。

看看吧!不久前倒台的埃及穆巴接克,伊拉克的胡先,非洲的卡達菲,恐怖之父奧薩馬...。不是死於非命就是下場悽涼。

長達數十年的軍人管治的
緬甸最後也不是要開放了嗎?

如果國陣政府還稍為清醒一點,像台灣國民黨一樣放得下。接受挑戰讓人民消除疑濾,即使不幸倒台了也是體體臉臉的。以後還有的是機會。如果繼續表現的象一個封建時代的頑固老頭。下場和那些已下台的獨裁前輩一樣肯定難看。

還有一點國陣政府必需明白的是,人本來就不能孤獨的生活。現在是地球村的時代,一個國家也不能獨立世界而存在了。別以為關起門來打孩子,別人看不見管不着。納吉去年709後訪問英國不是並了個軟釘子了嗎?

頑固封建的“老爸”天天打打駡駡,這也不許,那也不許。最後 “乖孩子”不是離家出走,就是和老爸脫離關係。

既然人家這麼怕我們上去街,不許我們上街。上街要挨警棍,挨拳頭、催淚彈。下次我們就做乖孩子就不上街了。大家在家休息個三、五、七天總可以吧?你一定明白我說甚麼。

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4月27日428前一天和朋友約好一起赴會。其中一位朋友說這次不像709般被宣佈為非法,明天不必這麼早十一點去也不遲。我覺得不妥,我說這國陣政府不可靠,過去有許多例子都證明他們是說話不算話的。大家聽了都覺得有道理,結果提早到九點。

我就不相信希沙木丁有這麼 “好使”讓集會這麼順利展開。我花了三元買了包有機鹽,還有一公斤花生仁。鹽是用來防催淚彈的,而花生是用來防飢的。我把花生炒了分包了好幾包。鹽也分成幾包準備分給朋友。

果然不出所料,428當天早上 5:30 我家有人上巴剎回來,大吐苦水說:“半山巴巴剎連停車場都封了,能買到的菜非常有限,好在早有準備前一天多買了些,要不然不用開檔了。”

我被吵醒再也睡不着了,就上網查詢,從網上獲知各地網友傳來共同11條進入吉隆坡的主要道路都被封鎖了,車輛進不了城。國陣這班王八羔子最擅長的就是作虛弄假。

8時朋友打電話給我約定9點在 LRT 站集合一起進城。“封城” 證明我的猜測不錯,我們都把黃衣穿在裡面,準備捉迷藏。

到了LRT站,已經有不少各族朋友在等着。有些還在喝茶,等了一會還未等齊,很來擔心 LRT 會突然關閉,於是大家建議能走的的先走,在 Masjid Jamek 站會合。大家就趕緊買票進站,站內人數不多。可列車一到大家都傻眼了,車上擠滿了人,幾乎進不了車廂。






十點左右到了站,人數還不多。

轉過去 Jalan Tuanku Abdul Rahman 看看,人潮比 Jalan Tun Perak 更少。

十二點未到,人潮越來越多。從各個集合處來到Jalan Tun Perak 的人充塞了整條街。


30萬人,不分宗教、種族、階級;從全國各地湧到這裡,目的只有一個﹣要乾淨與公平的選舉機制。這是馬來西亞史上最大的一次公開抗爭活動。

現場錄景片段:



到此刻為止都是有如嘉年華會一般。中午12:30分人潮越來越多把面向獨立廣場的幾條街道擠的水瀉不通。

但你如何可以想像,在這樣人潮密集的情況下,在主辦單位宣佈解散時,正當人潮要解散時, Masjid Jamek 的 LRT 車站竟然關閉了。而原本在警界線前的警察也不見了?而水炮和催淚彈開始射向人群。連警告也沒有!


原本在此的警察呢?




打記者,搶相機.....,事後他們竟然稱這是標準作業!再來就說:“淨選盟沒能控制群眾”。又有人說反對黨指使人群沖入獨立廣場。

曾經代表華敎要打入國陣糾正國陣的許子根也跳出來說:“反對黨不要再搞街頭遊行”。他吃錯藥還是神經衰弱?這個集會不是反對黨搞的,而是民間組織搞的。

身為首相的納吉和希沙木丁,一方面假惺惺的跑到醫院探問被警察打傷的記者,一方面色厲內荏的指責集會者挑起事端,為施暴的警察護短,說:“警察受的傷害更大”。警察粗暴打人的事都通天了他還睜着眼說瞎話。

警察打人錄影:


這叫警察受傷害嗎?


從一開始他們就算計着一個陰謀,目的就是(1)讓集會流產。(2)  在人群中安插特務,伺機挑起動亂。最後把罪名推給 “淨選盟”,並以不能空制場面為由作為阻止以後街頭抗爭的依據。


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當年加入行動黨,並破格被委任為副主席的東姑阿都阿茲(Tunku Abdul Aziz Tunku Ibrahim)。當時的行動黨高層如獲至寶寶。

這位寶貝今天竟然語出驚人,公然反對淨選盟3.0在獨立廣場集會。其論點和國陣各高官顯如出一轍。。

這個活寶的言論剛好就在行動黨“包龍圖”陳國偉,剛剛對黨員發出參加淨選盟集會總動員令一天之後。

我們不否認每個人都有行動和言論自由,但更重要的是發言的人要承擔發言的責任。正當全國人民風起雲湧的表態支持淨選盟的集會時,作為一個聲稱以民為主,爭取民主開放的政黨高層,竟然發出違背民意的言論。

他甚至指在野黨國會議員支持淨選盟428靜坐抗議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該活動違法。這也是說“行動黨”是“不負責任”的,是推行“違法活動”的。

現在燙手山芋丟到了行動黨頭上,就看行動黨如何向公眾交待。希望不會聽到“這是個人的言論“的愚蠢解釋。

相比鄭文福案,諾說鄭文福有錯,也只是貪點小便宜而,而東姑阿都阿茲(Tunku Abdul Aziz Tunku Ibrahim)的言行簡直就是叛黨。

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這是連遠在帝王時代都已提倡的法治標準。且看民主行動黨在這起事件中如何展現民主風範。



他不去,我去,我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連這件黃衣都是朋友送的。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亂拳打死老師父
[ 1 ]

比武和打架是不同的。打架帶有仇恨的因子,目標就是非把對方打死打傷,打到不能爬起來為止。因此不講招式規舉。而比武是技藝的切磋,點到為止。打架打死打傷人,不管你的理由是甚麼,不管你用正招或茅招,都是法理所不容。比武不按規舉,用茅招、陰招,即使把別人打倒也是勝之不武,不會得到專重。

現代社會講究專業、公平、公正,如果你不按規舉比賽,即使當時不被發覺,過後被發現,也一樣會追回奬項,嚴重的將終身不能參賽。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

國家的國會選舉就如一場競賽,按規舉各顯所能,人民作裁判。但是俗語說,上台靠機遇,下台靠勇氣。很多政治人物拚死拚活的攀上位後就拚死拚活的不肯下來。當今世上有許多國家的政府都是靠武力,玩弄選舉等不民主手段維持政權。結果這些國家統統都非常貧困落後,戰亂不斷,這些也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2008年大選遭遇重挫後,國陣政府的陰招茅招層出不窮。結果行動黨的趙明福冤死反貪會。ISA 橫行霸道,連記者也捉。策劃霹靂州政變。去年強硬鎮壓709淨選盟的和平請願達到最高潮。結果一連串的暴力恐嚇不止阻止不了異議之聲,反而在國內掀起更大的反風,造成如今抗爭運動遍地開花的奇景。

眼見用強的行不通,就用軟的陰招。最近緊急強硬的通過一連串“亂法”就是企圖使不公正、不道德、不民主的行為合法化。意圖實現當今首相納吉 “不惜一切代價保衛政權的” 夢想。

如果你看到最近出爐的選舉法令修正案。如果這條法令被執行,國陣必定穩贏,而且是要贏多少就贏多少。反對黨參選只能再一次被當為“民主議會”的裝飾品。

第一修正

在修正案下,发表诽谤、种族与性别歧视的言论者,将不会面对法律后果。

有人指這是變相鼓勵人民發表表诽谤、种族与性别歧视的言论。而事實上是為土權組織、前鋒報...等等巫統支持的極端組織披上一件防彈衣,免死金牌。讓他們在大選時肆無忌憚的制造、挑撥社會不安。更有可能在知道敗選時,借此發動類似是513的暴動而實行軍法統制,騎劫議會民主。

第二修正

修正案修订了选举犯错法令的s14(1)(A)条文,允许选委会决定一名候选人代理及算票代理在投票站的时间。因此,代理在投票站的时间已不再固定,反之,选委会可任意指示代理离开投票站。

修正案把监督选举的权力,完全交给了选举委员会。剥夺了代理监票权力。在沒有監督的情形下,選委會又是國陣政府的奴才。後果會如何大家心知肚明也就不必多講了。

第三修正

选举犯错法令s26(1)(e)条文本来允许候选人,检查任何进入投票站的人士的身份。不过,修正案完全删除了有关条文。也就是說候选人及其职员今後不能再检查选民的身份。

除此,修正案也把50公尺的投票站禁区,扩大为100公尺,或由选委会决定的更大范围。這也就是說,不只不能在投票站內檢查假選民,連重覆投票也無法知道。

國陣政府口口聲聲否認有幽靈選民,口口聲聲不承認選舉公平的指責。既認為是清白的又何懼讓人檢查,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第四修正

修正案完全删除了选举犯错法令的 s26A(2)及(3)条文,意味着所有监督选举的管道已被封闭,此举将禁止候选人及其职员,在投票日监督选民登记的过程。

也就是說候选人或选举代理将不允许出现在检查站(election booths)内。這又為甚麼?莫名其妙。

國陣政府及選委會對過去、當前還存在的許多對選民冊、選區分配、幽靈選民、利用外勞當選民...等等質疑尚未解決。而匆促修定這些法令居心何在?

這些”亂法令“一旦執行,國陣政府包贏了,還要辦選舉嗎?你置疑,他還有一條”破壞議會民主法令“對付你呢!

”亂拳打死老師父“不是蓋的。

技術提供:Blog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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