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亂拳打死老師父
[ 2 ]

亂拳打死老師傅”,這是句武術界的笑話。即感嘆又諷刺。一個訓練有素的武術老師傅竟然會被一個不懂武術的市井流氓打死,你說不是笑話是甚麼。然而這句話的背後實是指這位武術師傅太過默守成規,不懂隨機應變。也是指有些人做事只求目的,不擇手段。

一個普通人如果要和這位老師父按規舉比武一定落敗無疑。但如果這個人有心要謀害(打敗)這位老師父我看也不難。那就是“亂拳打死老師傅”的含意。

最近國陣政府在毫充足辯論下一口氣通過好幾個法案。明眼人都知道這是國陣企圖通立法來保政權的障眼法。

一邊宣佈要廢除臭名召著的“內安法”一邊泡制另一條“國家安全罪行法”。這條新法看似削掉了內政部長隨意扣留及無限期扣留人的權力。但是卻賦權警方:

  • (1) 可以單憑懷疑一人涉及國家安全罪行,就將他扣留長達28天。


  • (2) 在獲釋人身上安裝電子監控器,除了侵犯一個人的行動自由和私隱,也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3) 警方可在不超過48小時的情況下才會見律師,也允許警方有機會從中濫權,或向扣留者逼供。
  • (4) 在國安法下被告的人士不得獲得保釋,加上法官可指示被告繼續被扣,直到所有上訴審訊結束,這將允許執法單位扣留一個無罪的人長達數年。
  • (5) 允許秘密證人供證、接納非法獲得的證據、繼續扣留遭法庭撤銷控狀者等。

這個法案可惡之處不必我多說。國陣政府可能沾沾自喜,以為以後將可以輕易的把像反對黨領袖安華一樣可怕的敵人置之死地。卻沒有看到外麵包括國民及國際的看法。

在全球化的今天,馬來西亞不能獨立世界之外為所欲為。“內安法”,安華雞奸案,已成全天下的笑柄,更招至國際的指責。潛在的外國投資家甚至毫不客氣的指出,“安華雞奸案” 是令他們卻步的原因。如今的 “國安法” 比之“內安法”更可惡。

你可以想像,一天半夜一隊警察摸上一個外資老闆的門,說懷疑他工廠從外國運毒入馬,要扣留他的28天。不可保釋,不可見律師。

如果你是一個正當商人,你還敢到這個國家投資、做生意嗎?

所以國陣政府這個只看到鼻子尖的傻佬,胡亂立法,結果打死了自己的 “老師傅”﹣﹣公信力,國家聲譽。


0 评论 :

技術提供:Blogger.

陳年舊事

上個月的網頁瀏覽數次數

Recent Visitor

Visitor count

AD

笑话连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