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 星期一

貪、貪污相信不止為大多數人所不耻,甚至痛恨。然而大部分的人都只注目於政府部門,各大機構的大貪卻忽略了貪瀆行為其實無所不在。而且這些小貪者還很有技巧。貪得你咬牙切齒卻又無可奈何。


下了幾天雨,糧食、零錢都吃光、花光了,趁著今天天氣放晴出門辦點糧食。先到銀行提款然後到半山巴吃午餐。今天去吃了碗麵。

這間在街邊的麵店很小也有點邋遢,但麵是自制的,生意很好,光顧者絡繹不絕,有時還要站着等位子。我叫了碗小的RM5.00。十五分鐘後麵到了。 貨到付款現在的茶餐服務都是這樣。我掏了張十元鈔給送餐的外勞婦女。然後就低頭吃麵。

十分鐘後麵吃完了,我還在等着找錢,於是繼續喝茶。可就不見那女工拿錢來找。當時店裡人也不多。我給的只是十元鈔又不是五十或一百元的大鈔。不應花這麼長時間吧?我還要辦其他事於是起身走去找老闆,於是老闆反問裡面的員工,那拿錢的婦女才趕緊到煮麵的地方拿出一張五元鈔給我並說對不起。

也許有些人會說這可能她忙忘了。也許吧。但我認為這是存心欺騙。我光顧這間店並非第一次,顧客也是一樣的多。店面很小,從店裡走到我座位的距離還不足五米,我給的只是十元小鈔。而且一般服務員都會隨身帶了找付的零錢。所以綜合總總情況,我斷定這婦女就是想貪小便宜。

其實像這種小貪還有更絕的。1998年我第一次到昆明。有一天早上我獨自上街吃早餐。看到一間公營的小餐舘有賣早餐,心想公家機關該不會砍人吧。於是走了進去點了餃子及小包。吃完付錢時我發現找回的錢都是一角、二⻆的碎鈔。我把這些回找點算了一下發覺少了一塊錢,於是就問服務員有沒找錯,這時她馬上說對不起趕緊把少找的錢補回了給我。

其實這種情況在我第一天到昆明和朋友逛夜市時已經領教過。這些人很聰明,利用大多數人都不點算,通常拿了就往口袋放的心理,就吃你這點大意。即使被發現了道歉一聲就了事,客人萬萬也不可能追究。

十幾年前我駕車經過巴生--吉隆坡某高速公路收費站時,付費後發現收費小姐找回的全是五分錢硬幣。我心想收費站怎會有那麽多五分零錢,於是急急的點算了一下,發現少了一角錢。於是攤給收費員看,這她才補回那一毛錢。

這位收費員的心裡也一樣。再加上在收費站,顧客即使發現有異,因為後面有車等着也不敢等太久,停在收費站算錢。就用這種心理來貪那麼一點錢。

貪總是不好的,太貪心就有現世報。有一年我帶學生訪問昆明。昆明的西山是遊客必到的景點。如果是我一個人我一定走路上去。那次是一班人,而且上完西山還要辦其他事,於就乘車上去。

上西山有兩種車,私家小巴和公家長巴。我們到達時長巴沒到,但有一輛小巴在攬客,於是上了這小巴。這種小巴和我們這裡的差不多,只是人行道在車行走時還可以添加座位,把車擠的滿滿的。等了十幾分鐘,還剩三個位,車上人都等的不耐煩了,叫司機開車。司機是個女人。可她怎麼都不開,硬要等滿載了才開。

不一會公家的長巴來了,全車人都跳下車搭長巴去。急得那婦女直跳腳大喊別走呀,馬上開車了。但人已跑光了。哈哈,你說這不是現世報嗎?為了多賺兩位錢結果失去了整車生意。

大貪、小貪總是貪,貪得一時過不了一世。你能經的住誘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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