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 星期四

當年加入行動黨,並破格被委任為副主席的東姑阿都阿茲(Tunku Abdul Aziz Tunku Ibrahim)。當時的行動黨高層如獲至寶寶。

這位寶貝今天竟然語出驚人,公然反對淨選盟3.0在獨立廣場集會。其論點和國陣各高官顯如出一轍。。

這個活寶的言論剛好就在行動黨“包龍圖”陳國偉,剛剛對黨員發出參加淨選盟集會總動員令一天之後。

我們不否認每個人都有行動和言論自由,但更重要的是發言的人要承擔發言的責任。正當全國人民風起雲湧的表態支持淨選盟的集會時,作為一個聲稱以民為主,爭取民主開放的政黨高層,竟然發出違背民意的言論。

他甚至指在野黨國會議員支持淨選盟428靜坐抗議是“不負責任”的行為,因為該活動違法。這也是說“行動黨”是“不負責任”的,是推行“違法活動”的。

現在燙手山芋丟到了行動黨頭上,就看行動黨如何向公眾交待。希望不會聽到“這是個人的言論“的愚蠢解釋。

相比鄭文福案,諾說鄭文福有錯,也只是貪點小便宜而,而東姑阿都阿茲(Tunku Abdul Aziz Tunku Ibrahim)的言行簡直就是叛黨。

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這是連遠在帝王時代都已提倡的法治標準。且看民主行動黨在這起事件中如何展現民主風範。



他不去,我去,我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連這件黃衣都是朋友送的。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亂拳打死老師父
[ 1 ]

比武和打架是不同的。打架帶有仇恨的因子,目標就是非把對方打死打傷,打到不能爬起來為止。因此不講招式規舉。而比武是技藝的切磋,點到為止。打架打死打傷人,不管你的理由是甚麼,不管你用正招或茅招,都是法理所不容。比武不按規舉,用茅招、陰招,即使把別人打倒也是勝之不武,不會得到專重。

現代社會講究專業、公平、公正,如果你不按規舉比賽,即使當時不被發覺,過後被發現,也一樣會追回奬項,嚴重的將終身不能參賽。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

國家的國會選舉就如一場競賽,按規舉各顯所能,人民作裁判。但是俗語說,上台靠機遇,下台靠勇氣。很多政治人物拚死拚活的攀上位後就拚死拚活的不肯下來。當今世上有許多國家的政府都是靠武力,玩弄選舉等不民主手段維持政權。結果這些國家統統都非常貧困落後,戰亂不斷,這些也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2008年大選遭遇重挫後,國陣政府的陰招茅招層出不窮。結果行動黨的趙明福冤死反貪會。ISA 橫行霸道,連記者也捉。策劃霹靂州政變。去年強硬鎮壓709淨選盟的和平請願達到最高潮。結果一連串的暴力恐嚇不止阻止不了異議之聲,反而在國內掀起更大的反風,造成如今抗爭運動遍地開花的奇景。

眼見用強的行不通,就用軟的陰招。最近緊急強硬的通過一連串“亂法”就是企圖使不公正、不道德、不民主的行為合法化。意圖實現當今首相納吉 “不惜一切代價保衛政權的” 夢想。

如果你看到最近出爐的選舉法令修正案。如果這條法令被執行,國陣必定穩贏,而且是要贏多少就贏多少。反對黨參選只能再一次被當為“民主議會”的裝飾品。

第一修正

在修正案下,发表诽谤、种族与性别歧视的言论者,将不会面对法律后果。

有人指這是變相鼓勵人民發表表诽谤、种族与性别歧视的言论。而事實上是為土權組織、前鋒報...等等巫統支持的極端組織披上一件防彈衣,免死金牌。讓他們在大選時肆無忌憚的制造、挑撥社會不安。更有可能在知道敗選時,借此發動類似是513的暴動而實行軍法統制,騎劫議會民主。

第二修正

修正案修订了选举犯错法令的s14(1)(A)条文,允许选委会决定一名候选人代理及算票代理在投票站的时间。因此,代理在投票站的时间已不再固定,反之,选委会可任意指示代理离开投票站。

修正案把监督选举的权力,完全交给了选举委员会。剥夺了代理监票权力。在沒有監督的情形下,選委會又是國陣政府的奴才。後果會如何大家心知肚明也就不必多講了。

第三修正

选举犯错法令s26(1)(e)条文本来允许候选人,检查任何进入投票站的人士的身份。不过,修正案完全删除了有关条文。也就是說候选人及其职员今後不能再检查选民的身份。

除此,修正案也把50公尺的投票站禁区,扩大为100公尺,或由选委会决定的更大范围。這也就是說,不只不能在投票站內檢查假選民,連重覆投票也無法知道。

國陣政府口口聲聲否認有幽靈選民,口口聲聲不承認選舉公平的指責。既認為是清白的又何懼讓人檢查,這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第四修正

修正案完全删除了选举犯错法令的 s26A(2)及(3)条文,意味着所有监督选举的管道已被封闭,此举将禁止候选人及其职员,在投票日监督选民登记的过程。

也就是說候选人或选举代理将不允许出现在检查站(election booths)内。這又為甚麼?莫名其妙。

國陣政府及選委會對過去、當前還存在的許多對選民冊、選區分配、幽靈選民、利用外勞當選民...等等質疑尚未解決。而匆促修定這些法令居心何在?

這些”亂法令“一旦執行,國陣政府包贏了,還要辦選舉嗎?你置疑,他還有一條”破壞議會民主法令“對付你呢!

”亂拳打死老師父“不是蓋的。

2012年4月22日 星期日

亂拳打死老師父
[ 2 ]

亂拳打死老師傅”,這是句武術界的笑話。即感嘆又諷刺。一個訓練有素的武術老師傅竟然會被一個不懂武術的市井流氓打死,你說不是笑話是甚麼。然而這句話的背後實是指這位武術師傅太過默守成規,不懂隨機應變。也是指有些人做事只求目的,不擇手段。

一個普通人如果要和這位老師父按規舉比武一定落敗無疑。但如果這個人有心要謀害(打敗)這位老師父我看也不難。那就是“亂拳打死老師傅”的含意。

最近國陣政府在毫充足辯論下一口氣通過好幾個法案。明眼人都知道這是國陣企圖通立法來保政權的障眼法。

一邊宣佈要廢除臭名召著的“內安法”一邊泡制另一條“國家安全罪行法”。這條新法看似削掉了內政部長隨意扣留及無限期扣留人的權力。但是卻賦權警方:

  • (1) 可以單憑懷疑一人涉及國家安全罪行,就將他扣留長達28天。


  • (2) 在獲釋人身上安裝電子監控器,除了侵犯一個人的行動自由和私隱,也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3) 警方可在不超過48小時的情況下才會見律師,也允許警方有機會從中濫權,或向扣留者逼供。
  • (4) 在國安法下被告的人士不得獲得保釋,加上法官可指示被告繼續被扣,直到所有上訴審訊結束,這將允許執法單位扣留一個無罪的人長達數年。
  • (5) 允許秘密證人供證、接納非法獲得的證據、繼續扣留遭法庭撤銷控狀者等。

這個法案可惡之處不必我多說。國陣政府可能沾沾自喜,以為以後將可以輕易的把像反對黨領袖安華一樣可怕的敵人置之死地。卻沒有看到外麵包括國民及國際的看法。

在全球化的今天,馬來西亞不能獨立世界之外為所欲為。“內安法”,安華雞奸案,已成全天下的笑柄,更招至國際的指責。潛在的外國投資家甚至毫不客氣的指出,“安華雞奸案” 是令他們卻步的原因。如今的 “國安法” 比之“內安法”更可惡。

你可以想像,一天半夜一隊警察摸上一個外資老闆的門,說懷疑他工廠從外國運毒入馬,要扣留他的28天。不可保釋,不可見律師。

如果你是一個正當商人,你還敢到這個國家投資、做生意嗎?

所以國陣政府這個只看到鼻子尖的傻佬,胡亂立法,結果打死了自己的 “老師傅”﹣﹣公信力,國家聲譽。


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神力
[ 1 ] [ 2 ] [ 3 ]


總而言之神通,或特異功能是客觀存在的。並不是一些人所想的是迷信,魔術。也不是某些人專有的,而是每個人都有的,包括低等動物,你也可以說這是動物的原始本能。

氣功治病

氣功治病中的“氣”是修練過程發現的一種能量。一種流動的能量,能左右生命的興衰。當氣機旺時人就健康強壯,當氣機弱時人就衰弱甚至死亡。或者說 “氣” 是隨著生命而存在的。修道者在修行過程中尋找各種方法來利用 “氣” 以達到健康長壽的目的;包括藥物、食物的利用。這就是東方醫學及宗教的起源。

“氣功”能治病是客觀的事實,而且有令人驚嘆的效果。但使用氣功治病有一定的條件。各家各派也有不同的限制。不是甚麼人都能用氣功治病的。

七、八十年代中國氣功活動盛行。五花八門的氣功大行其道。不少邪師胡說八道只為歛財。有的收馬幣七百,十分鐘就給你打通三關馬上能治病。有個叫達摩面壁功的還叫價三千,真比印鈔票還容易。可到今到底還有多少人能堅持練,而且
練出效果的就不得而知了。

我在剛練氣功時也是被邪師所騙,他說你們可以替人醫病了,發氣越多功力越強。於是到處替人治病。

開始是跟着一大票人去幫人治奇難雜症,治最多的就是癱瘓病人。各師兄弟熱情洋溢,輸流發功。有些有反應,有些卻絲毫也不見進展。

在一個機緣巧合之下我接到我的第一個病人。一個七十多歲的老太婆,是一個朋友的母親。患上黃胆病,被八打靈某著名醫院退了。說得不好聽是回家等死。我見到她時,她全身已發黃,連眼白也黃了,瘦的皮包骨,但是說話中氣很足。所謂初生之犢不畏虎,我也不管能不能治的好。就開始發功為她治病。

第一次發功就看到了效果,我對着她雙手勞功穴隔空發氣,不到五分鐘,手掌的黃色素開始消退一直退到手臂上。一個星期後,身上的黃色素全退, 只剩眼白還黃。在治療同時,我也吩咐她要作運動(也就是練氣功)。她也很聽話,很努力的練功。同時也請一位中醫朋友為她開了幾服中藥。

在治療過程中我感覺得她體內肝臟部位有硬塊,每次氣發到那個部位就會滑溜過去。我知道氣功能把結石之類的硬物除去,但因功力太淺,始終無法做到。後來她兒子從澳洲回來,我就建議他們再去醫院檢查。結果檢查出胆有結石,開刀後取出三粒一公分左右的石頭。

消息傳開後,病人的親朋戚友都來找我治病。有位病人腳痛,一清早起床就痛的不能走路。我替她發了一次功,馬上就 不痛了。第二天也沒來,其他人才告訴我她已經去新加坡玩了。

最後一個病人

這個病人是那位老病人的外甥,五十餘歲是一間電器店老闆。患上癌症,到中國求醫不只沒治好還遇到老千。他把藥方給我看,不外是一些消炎去熱的藥,其中有一味是石膏竟然開到一兩。見到他時還能走動,但講話虛弱。我當時也是抱着死馬當活馬醫,也告訴他家人盡力而為吧了。

我找來兩位朋友
帮忙發氣,可是這兩個傢伙都是胆小鬼,又怕發氣多傷身,又怕病氣傳過來。結果去了幾天就不去了。有一個第一天回去就拉肚子。結果剩下我這個不怕死的硬撐。我同樣吩咐病人一定要勤勞練功,但他做不到,終日是臥床休息。終於還是蒙主寵物召,魂歸天國。

他死的那一天,我可難受了,全身沒力,昏昏欲睡,有要死去的感覺,非常難受,脾氣也特別暴躁。

好,說了這麼多,別以為我向你“吹水”。我是要告訴大家氣功治病的真像。從我本身的經歷及一些前輩的經驗那就是氣功治病不是好玩的。

(1) 施功者的功力越高,治療效果越好,所承受的傷害越害越大。
(2) 病人對你有懷疑,或治不好時。反饋回來的力量會令你非常難受的。

以前,對一些老前輩常警惕人不會要以氣功或神通為人治病之說甚不以然。當身歷其境時才恍然大悟。所以現在我也不給人治病了。

有人也許會說這是氣功師的功力不足,或消耗過多才會有這種現象。這也是對的。但據我知道有些修行很高的前輩都有我類內似的經驗。有些甚至替人看一次病就病一回。

但是我還是不讚同不可用氣功為人治病的言論。有些大乘佛教的老修行雖知道其中的弊病,但見人有難來求,還是會出手相救的。如果一位佛教修行者還那麼看重自己的生命,那還算
佛教修行者嗎?

其實氣功師只要格守 :

(1) 慈悲為懷之心
(2) 不收受病人任何錢財,治病期間,甚至一杯水,一杯茶都不取。對貧病者更能施以財物救濟。
(3) 不過度施功。
(4) 施功後要加強練功。
(5) 病者自己也要練功,否則不醫。人助還須自助,單靠別人發氣治療收效是很小的。
(6) 不信者不醫。

一點難受或病痛反應,是不會造成生命損傷的。反而助長修行的功德。

還有一點,懂得一點氣功原理的人都知道,氣功治病最厲害的就是用意念,氣隨意到,氣到病除。坐着跟你聊天,聊啊聊你的病就治好。有些大師不經意的括你一巴掌,你的病痛就解決了,這才是真正的氣功大師。

所以那些要錢,而且動則上百、上千、上萬,花招、道具百出的氣功師,絕不是能治病的氣功師,給他治好也是撞彩。


2012年4月15日 星期日

神力
[ 1 ] [ 2 ]

神力、神通是人人都有的,是可以修得到的,不只是神、佛才有,更不是那一位大師的專利。因此有一點大家必需注意的是,修得阿羅漢程度的人一定有神通,但是有神通的人不一定是羅漢。

神通、神力就像一把鋒利的刀劍,用的當利人利己,用不當損人損己。這才是釋迦佛對弟子所要提醒的重點。比如你有天眼通看到別人口袋有錢起了貪念,接着幹下謀財害命之事。這就是損人利己,天理、法理所不容。

你有天耳通,隨時都能聽到別人在背後說你的壞話,批評你。你想你會快樂嗎?

但若你有他心通,知道有人要自殺,你趕快設法救人,那就是積德,這樣的神通又有甚麼不對?又有甚麼不好?

但是有一些頑冥不靈之徒也會抬出“因果”論來否定神通;這些人會說,要自殺的人有他的因,你去救他就違背了因果,自殺者的冤家債主會對 “施救者” 不利,報復....等等。但是你去問問他,佛經中 “捨身喂虎” 的故事是怎麼回事?那老虎會餓死也是因果,為甚麼釋迦佛自己(過去世)跳下去給他們吃,還以此教育他的弟子甚麼是慈悲。所以說你要修行、學佛學、入佛教那就一定要看佛經。要不然一定給人騙的團團轉。

是的佛菩薩渡人也不能違背因果,但不是說一定要困在因果之中。如果你強調因果是不能違背的,那你還要出來傳甚麼修行的法門,還要渡甚麼眾生。法佛經中有個“貧女賣窮”的故事就很好的說明了佛教對因果的態度。


“貧女賣窮”

佛的十大弟子之一,大阿羅漢舍利佛, 有一日見一女人, 邊走邊哭很是傷心。就問她所為何事?貧女說我很窮,窮到連買食物的錢都沒有, 已經幾天沒東西吃了。舍利佛聽了說:“那好, 妳把窮賣給我吧!”。

貧女聽了很奇怪問:“窮可以賣?”

舍利佛說:“可以,妳到那河邊取一瓶水給我。”

貧女聽了就到河邊取了水供養舍利佛。舍利佛喝了水, 那貧女就死了,死後升到天上當天人去了。你看這才是真正的幫助人。你給她食物, 只能延長她苦難的生命。舍利佛善巧令貧女有供養阿羅漢的功德,而馬上超生到天堂享天福。既解貧女之苦又不違背因果。

現實中很多人常常投訴:“貧女只供了一小瓶河水(還不是礦泉或糖水)就升天做神仙了。我法會做了許多,供僧、佈施了不少錢。就是財運不濟,要那樣沒那樣?” ,去問上師,上師對他說他的業障未消。那怎麼消,要多久。上師卻沒有答案。

到底佛經說的是真是假?其實上面的故事已經提供了答案。貧女雖只供了毫不值錢的河水,但他供養的對像是阿羅漢。你供養的對像是不是阿羅漢?上師的話也沒錯,現在的人生活花樣多,造業多,思像也複雜,障難也比古人大。兩相消磨之下,供養、佈施的果報自然緩慢了。

玩弄神通

另一種人不否定神通,卻要弄神,自稱自己是神、佛化身、轉世或稱佛、菩薩夢中授記要他出世普救眾生。然後聚集了一群人騙財騙色。要不然把人搞的神魂顛倒。我曾經有位同事就是相信了一位出自台灣自稱佛夢授的金剛活佛。結果搞的幾乎要離婚,還在唸書的孩子不把精力花在功課上,一天到晚就站在神壇前唸上師咒。

如果稍為看過佛經的人就知道這個上師妖言惑眾。很簡單,不要說佛,即使是阿羅漢已經是神通廣大,可以化身百千,要渡眾生何須找替身?這些成就者的智慧也超乎常人無數倍,要渡一個人,一彈指,一句話已可解眾生之迷,何須你長篇大論說道?

阿羅漢(梵語:अरिहन्त,arhat;巴利語:arahant),意譯為應供、殺賊、無生,漢語常簡稱為羅漢,是已脫離生死輪迴的聖者。“殺賊” 的意思斷除人世間一切煩惱的意思,“無生”,無生即無死也即長生不死的意思。所以阿羅漢已經是無欲無求,沒有吃也不會死的人,還要你的錢財、尊敬,拍馬屁幹甚麼?

而到了菩薩境界,不只不會向你要甚麼,你要甚麼就給甚麼,只要不傷人害人,他都會給,能給。這是佛經所說的。也是佛為修行者界定層次級別的標準。所以那些開口向你要這要那,條件多的,那一定是邪門人物,賣佛騙吃的。

所以別相信某某人是佛菩薩化身。現在連阿羅漢都絕種了,還那兒找佛、菩薩。



2012年4月9日 星期一

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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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力,神通,超自然力量,特異功能都是一樣的東西。神通一般指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漏盡通共稱六神通。

天眼通

具有天眼通的人可以看見普通人肉眼所看不到的境物。能看到很遠的地方,星際甚至宇宙間的各種生命。能預知未來。

天耳通

有天耳朵通的人可以聽到很遠,很細微,普通人所不能聽的聽音。不止如此,還可以從聽見的聲音分辨出聲音的音思,聲源的意圖和目的。簡單的說,任何語言都能聽得懂。

他心通

有他心通的人,站在他面前不必開口他就知道你想問甚麼,知道你心裡想甚麼。以現代“科學”術語說就是能讀人的腦波。

宿命通

能知自己和他人過去多生多世的歷史。也就知道各種事物的發生原因, 過程。

神足通

有神足通的人,可以飛天遁地,穿牆過壁,隔空取物。任何地理環境都能通行無阻。

漏盡通

前面五通是任何六道眾生都有的。這最後一通唯有覺悟證得佛果的人才有。

漏盡通也稱漏盡智證通,這種神通只有修行到煩腦斷盡,達到一切皆空的人,也即佛果位的人才有。簡單的說,前面五通都有極限,例如宿命通,修成阿羅漢的人能知80刧(一劫=八萬四千年)內的事,80劫以前的事就不知道。而得漏盡通的人,沒有限制,任何年代、時間發生過的事他都知道。

在佛經中有個故事:有一日,佛十大弟子之一,大阿羅漢目犍蓮尊者請釋迦佛到摩利支天為他母親說法。佛答應了。去的那天,釋迦佛問目犍蓮怎麼去,目犍蓮就說用我的神足通吧!於是兩師徒就驣雲駕霧去了。他們的速度可是一步一世界(可理解為一個星系),結果走了七天才到摩利支天。說完法後要返回地球時,佛就說這回用我的神通吧。結果,眼睛一閉一開之間就回到了人間。

神通,有些人趨之若鶩,有人嗤之以鼻,有人相信它的存在卻對之深惡痛絕。其實各走極端都是對神通不了解。

翻開佛教經典,特別是大乘經典,幾乎處處談神通。就以被奉為經王的妙法蓮華經說吧,經一開始就說佛未開講就大顯神通。但若你在大乘佛教“大德”面前胆敢提起神通二字,準被痛斥一頓。

相傳在明國初年,有個和尚修得一點神通,得意忘形中一下不小心使了出來,結果被寺裡的和尚(當然包括他師父),打斷手臂並趕出了廟。

所以有時真得搞不懂,這些處處表揚自己是地位高於常人,“代佛傳法” 的 “佛寶” 在搞甚麼?所以我常常勸一些想拜佛的朋友一定要看佛經,看不懂也要看。要不然很容易就被 “大師” 騙了。

釋迦佛並沒有否認神通,也不排斥神通。只是告戒弟子不可濫用神通。也不可被神通痴迷而懈怠修行。只有修到漏盡通才是真正的神通。

還有一個佛教中很有名故事,相信很多出家人或佛教信徒都聽過。今天我們看的佛經其實都是釋迦牟尼佛離世後,其弟子編寫的。當佛大弟子大迦葉萊尊者知道佛生前所講的話被人亂傳後,就決定要把佛生前所講過的話編匯成書,以供後人準確的學習。

公元前486年大迦葉招集500阿羅漢(有說是1000)共同編寫。但是找來找去都欠一人。而最接近釋迦佛,聽佛說法最多的阿難卻被拒絕了。原因是阿難還未証得羅漢果。阿難當然很難過,於是奮發圖強日夜勤修。有一天晚上,阿難做完功課要休息時,一只腳剛踏上床就突然開悟證得了羅漢果。於是他很高興的跑到迦葉編經的地方,把這個好消息告訴迦葉。

迦葉聽了就說:那好吧,你就從門鎖的洞飛進來吧,於是阿難就以神通鑽了進去。

這是個耳熟能詳的故事,今天大家所看的大部份佛經也都是由阿難背誦出來的。

所以說,大師、大德們,你憑甚麼對神通“深惡痛絕”?你連阿羅漢的神通都沒有你要代表佛講經說法,你憑甚麼?你沒有他心通,連信徒心中真正想的是甚麼,心性如何都不知道,你又怎樣渡眾生。你連事情的來龍去脈都不知道,又如如化解眾生的苦惱。

其實我這麼說並不是要看不起任何人。一分功夫一分收獲,你到那個程度就有那個程度神通。你修了幾拾年甚麼都沒有,還要襪視神通,詆毀得神通者。你不是欺師滅祖了嗎?

其實修行者沒有神通也沒甚麼,也不必刻意去追求。但你卻不能歪曲佛教,胡說八道,愚弄善男信女,來掩飾自己的無能。神通是修行中自然而得,你抑制它,不是等於不想成就了嗎?那你還修甚麼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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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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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路上閱得一則新聞曰:台灣有一大專女生捐肝救母,更為醫母心切,誤信神棍胡言而被騙奸。女生男友得知後大怒,設局錄音報警,神棍終被判刑五年。

神棍為非作歹騙財騙色之事時有所聞。而被騙者除教育程度低的市井小民,也不乏受高深教育者。如曾任台灣行政院長的謝長廷就曾拜神棍宋七力為師,被他騙的團團轉,並因此而成為政敵攻擊的死穴。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更被人封為台灣最迷信總統。其中請黃姓少年神棍算命,由黃姓少年安排喇嘛做法會的事更是哄動一時。

不要笑台灣,傳說在馬來西亞有不少政客都是神廟的大護法呢?更有非常高位的政治人物表面信的是一種完教,背地裡卻請印度神,還拜了個印度大師為“顧問”

這些政客為甚麼這麼相信神佛?說穿了就是沒有自信。第一他們並不是憑真材實料上台的。第二他們並非真心為治國而上台。如此無德無能憑藉“邪門外道”,“妖言惑眾” 而上台,一但無法兌現承諾,面對群眾責難時面對即將失去的利益時無力支撐,便想憑藉 “神力” 保住自己的權利、地位。

而政治家一般都不迷信。但這不表示他們就不敬神佛。唐廟的神探荻仁傑就是一個例子,為了破案,他不惜冒犯(當時)民俗忌諱;挖墳拙墓、開棺驗屍,搜查佛寺道觀。破獲許多神棍、佛棍的罪案冤案。為安邦定國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人為甚麼會上棍的套子呢?說白了就是“貪”在作怪,佛教說貪、嗔、痴是三毒。人因為貪念;這個貪並不只是指對金錢的慾望,廣議來說是指指心中所希望見到、得到、達到的一切事物。但這些願望不能實現或在獲得的過程中受到阻礙時,人就會煩躁進而動怒﹣這就進入嗔的境界,而煩到極點時就會失去理智被心中的慾望牽引着,不顧切,不摘手段的去實現。結果當然是害人害己啦!

這位受騙的女生也是如此。若她不是因急欲(貪)治好母親的病,就不會失去理智而相信神棍的不合理及不道德說詞。也就不會受凌辱之苦。

從這一而再、再而三的神棍肆虐事件,人們是不是應該思考如何去根治這問題呢?是不是應該檢討自由主義者所提倡的所謂宗教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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