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7日 星期六

納吉在9月16日馬來西亞日前夕突然宣佈將取消惡名昭彰的"內安法令”(ISA)及檢討 “印刷與出版法令”.....等惡法。令曾因不能推動取消滅惡法而一怒辭官的前首相署部長再益馬上向納吉作出公開道歉;因他在納吉上台之初, 曾批納吉領導的政府一定不會取消這巫統長期賴以對付政敵的惡法。

而反對黨及民間非政府組織對此宣佈在表示歡迎之餘也抱懷疑的態度。甚至更多人懷疑這是下屆大選前所散佈的煙幕。這是不難理解的因為:

第一,50餘年來巫統就主要靠着這些惡法及不乾淨、不公正的選舉方法來保住政權。所以人稱“ISA”為他們的權力拐扙。而巫統和他的團伙面對越來越大的下台危機,特別是709爭取乾淨選舉大遊行之後。保住政權是他們急中之急的大事。能這麼輕易就放棄嗎?

第二,內安法最為人詬病的就是內政部長可以不須証據下拘留任何人, 及任意延長拘留時間。內政部曾好幾次放風要以新的 “反恐法” 來取代 “內安法”。而其中內容人民一無所知。這是巫統一慣的作風。因此有人都質疑會不會換湯不換藥, 依然敷部長任意拘人的大權。

第三,既然有意廢除“內安法令”理應馬上釋放仍在內安法下被拘留人士。然而他的堂弟內政部長希山幕丁馬上表示不會釋放這些人。 



第四,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巫統過去不守信用的記錄實在磬竹難書。就像“狼來了”故事中的小孩。要如何相信他們?

不論最終惡法會否去除。大家必需明白的是去惡法只是民主形式的一部份。除了立法要公正還要執法公正。要不然所有的選舉、立法形式對國家、人民並沒有好處。從過去的歷史, 我們看到的許多案件如碎屍案、霹靂州政變、趙明福案件及安華案......等一連串轟動國際
案件, 從辦案、審訊到下判不但令人搖頭不已,甚至連退休的老法官也看不過眼開口痛批。

所以馬來西亞要擺脫困境, 迎頭趕上。重中之重就是司法改革。除了去惡法還要革除不稱職的司法人員。注意這所謂的稱職是指依法公正執法, 而不是只指學術上和工作資歷。司法不公談甚麼轉型、計劃都枉然的。而這些改革成本,巫統和他們的朋黨付的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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