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6日 星期一


他是誰?堂堂的馬來西亞內政部長也。今天他在媒體上說,即是不許今早病逝泰國的前馬共領袖陳平回國。

他忘了他是 誰,也忘了馬來西亞政府所做過的事。

1989年12月2日,泰國、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在泰國合艾蠡園酒店簽署和平協議。馬共同意放棄武裝斗爭,並消毁所有武器。而兩國政府必需協助走出森林的馬共成員重新生活,並保障他們的安全,讓他們選擇留在泰國或返回馬來西亞。


他說:“雖然陳平已死,但難以消彌跟馬共作戰的殉職軍警家屬恨意。”

“陳平的死未能磨平死者,特別是殉職軍警遺留下的寡婦們的恨意。這名馬共武裝份子頭目,導致軍警所組成的國家鬥士,在緊急狀態時期犧牲。”

“退伍軍警絕不可能接受”

這是國際協議,作為簽署的一方不管甚麼理由,也不由任何個人、團體的意志所左右,馬來西亞政府都必需覆行協議; 即使証明是陳平親手開槍殺死他的親人。

而作為政府一員的內政部長更不可以個人的意志代表政府來違背協議。

然而為了個人政治利益而斷送國家公信力,往往是馬來西亞政府官員常做的事。

另一方面,總警長卡立也老調重彈指陳平不能出示他的身份証明文件,証明他是馬來西亞公民。那麼其他已經回國的巫裔馬共成員呢?他們又有同樣的條件嗎?經歷數十年森林游擊生活有誰能保住這些小小的文件,更何況發生於抗日時期及英殖民時代,你要他們甚麼文件?難道要他拿出現代的myCard 嗎?

而最不能更改他們身份的就是歷史。陳平曾經參加過華玲談判,也參加過合艾談判,這些都足以証明陳平的身份,

阿末扎希也忘了他是回教徒。普世價值大都秉持“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都會予人改過的機會。更有 “浪子回頭金不換”之說。而宗教更強調寬恕。

在回教的古蘭經有提到:

(1) "الَّذِينَ يُنفِقُونَ فِي السَّرَّاء وَالضَّرَّاء وَالْكَاظِمِينَ الْغَيْظَ وَالْعَافِينَ عَنِ النَّاسِ وَاللّهُ يُحِبُّ الْمُحْسِنِينَ

“那些在顺境中和逆境中使用(钱财)的人,那些抑制怒气和宽恕他人的人,都是安拉所喜爱的行善的人。”----古蘭經第3章134節

(2) 安拉喜爱行事公道的人。

"لَا يَنْهَاكُمُ اللَّهُ عَنِ الَّذِينَ لَمْ يُقَاتِلُوكُمْ فِي الدِّينِ وَلَمْ يُخْرِجُوكُم مِّن دِيَارِكُمْ أَن تَبَرُّوهُمْ وَتُقْسِطُوا إِلَيْهِمْ إِنَّ اللَّهَ يُحِبُّ الْمُقْسِطِينَ "

“安拉不禁止你们跟那些不因你们的宗教而跟你们作战,也不曾把你们逐出你们的家园的人们(来往),以便你们对他们友好和公平。安拉喜爱公平的人。”﹣﹣﹣﹣古蘭經第60章8節

(3) 安拉喜愛虔敬正直的人:

" بَلَى مَنْ أَوْفَى بِعَهْدِهِ وَاتَّقَى فَإِنَّ اللّهَ يُحِبُّ الْمُتَّقِينَ "

“不然,誰實踐誓約並且敬畏,(他就是敬畏的人),安拉確實喜愛敬畏的人。”﹣﹣古蘭經第3章76節

" إِلاَّ الَّذِينَ عَاهَدتُّم مِّنَ الْمُشْرِكِينَ ثُمَّ لَمْ يَنقُصُوكُمْ شَيْئًا وَلَمْ يُظَاهِرُواْ عَلَيْكُمْ أَحَدًا فَأَتِمُّواْ إِلَيْهِمْ عَهْدَهُمْ إِلَى مُدَّتِهِمْ إِنَّ اللّهَ يُحِبُّ الْمُتَّقِينَ "

“除了那些跟你們有條約而不曾爽約(中止你們的權益)和也未曾支持過任何人反對的拜偶像者。你們要履行對他們的條約(的義務)直到期滿為止。注意,安拉喜愛敬畏的人。﹣﹣﹣﹣﹣古蘭經第9章4節

更何況馬共的前身是抗日軍,也同時是反抗英國殖民爭取獨立的一份子,也為國家作過貢獻。歷史是不容篡改的。

巫統領袖也常以回教保衛者及領袖的身份自居,但他們有回教徒所應有的操守嗎?不止公然背信棄義,連基本人道精神都沒有。

[合艾和平協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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