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

今天(16 AUG. 2009)南洋商報A6版, 有兩個大標題的新聞。第一個就是反貪會因面對龐大的壓力, 有意暫停對政治人物的調查。



反貪污委員會調查主任拿督蘇基里已提出建議,立即暫停查辦所有涉及政治人物的貪污和金錢政治案件。

而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阿佈卡欣則說:“我們要打擊貪污, 然而, 若國會議員們開始對我們發出不實的攻擊.....我們要如何有效執行工作。

乍看之下,反貪污委員會好像受了莫大的委曲似的。但是如果大家回顧過去所發生的種種事件。那麼反貪污委員會今天所受的壓力是咎由自取。國會議員是民選的立法者。反貪會及所有執法單位都必需依法而行。而今天即使是在野黨國會議員, 有很多都是法律、經濟及曾是挂牌公司CEO的專業人士。反對黨領袖安華更是前任副首相, 且被英、美等先進國稱為最好的財政部長。他們會無的放矢嗎?

反貪污委員會副主席阿佈卡欣說的很含糊,國會議員對反貪會發出甚麼不實的攻擊?你說他們不對, 那麼你必需証明反貪會所作是對的﹣即依法執法的。老實說, 不只馬來西亞本土人民, 連外國投資都被貪污嚇壞了。如果反貪委會果真認真辦案,透明辦案,公正合理依法辦案,那全馬人民,除了那些竊國賊,一定不分種族,當你們是偶像。那還會有人駡你們?

明察細思

“巴生港口自貿區”事件

遠的不說就拿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巴生港口自貿區”事件;如果不是執政集團的馬華公會會長(也是現任交通部長)的翁詩傑,不堪國會反對黨的窮追猛打;如果不是去年308政治海嘯造成馬華公會的政治生命奄奄一息,又如果不是他當上交通部長,發現在他部門管轄之下的“巴生港口自貿區”這枚不定時炸彈將會毁掉他及馬華公會的政治生命。“巴生港口自貿區”醜聞絕不可能浮出水面。

對於“巴生港口自貿區”事件反對黨在過去數年已經向反貪污機構舉報了四次,但反貪會從未採取行動。從普道永華受委託調查這起這起事件到公佈結果,到今天被指控者和翁詩傑展開鋒火連天的戰斗已經好幾個月了。連調查報告都做好了。但大家有看到反貪局做過些甚麼嗎?有對公眾交待過甚麼嗎?反之雪州州務大臣卡立捐給窮人四十頭牛, 反貪委員會主席就高調向傳媒宣佈,“掌握了雪州州務大臣卡立的貪污証據”。幾十億馬幣的弊案和幾萬元,一個是涉及執政集團成員, 一個是反對黨的州務大臣。看官你心裡有數了。


趙明福事件

行雪州政議員歐陽捍華的助理趙明福,以証人身份到雪州反貪會錄口供, 從傍晚六時左右一直訊問到凌晨三點,之後第二天中午被人發現離奇墮樓身亡。而不論反貪會或是警方都不約而同;在還未開始調查取証,就定調趙明福是自殺身亡。就連化驗, 取証人員也未從他殺等其他面的考慮來取証化驗。你說他們不專業, 還是有持無恐?過去、現在的安華案件,蒙古女郎碎屍案.....。反正大家“心裡明白”就是了。

其他剪報集

陳文華事件

另一位民聯市議員陳文華也投訴被反貪污委員會的官員污辱、恐嚇及折磨。他說:官員指示他立正“罰站”4小時,並在這4小時內不斷軟硬兼施的盤詰他。此外,官員也出言侮辱他和家人,還揚言會扣捕他的妻子,更作狀要毆打他。陳文華還說:他在週三(7月15日)晚10點被帶去問話,結果一問就到4點,他當時開口詢問官員是否可以喝水,官員這才答應他。不過,他也只是被允許喝水,沒有官員為他送上食物或干糧讓他充饑。“一直到隔天早上10點,他們才給我食物。

趙明福和陳文華都是不准律師在旁, 被長時間疲勞審問的“証人”


黃傳好事件

雪州行政議員助理黃傳好因抗拒不明身份人士拘捕, 而被推倒受傷入院。據說當時反貪官員已和劉天球、黃傳好及律師達成協議, 前往警局備案然後才隨官員至反貪辦事處接受訊問。那知下樓時卻出現三名身份不明人士,要用手銬銬他。他說反貪官員先是告訴他是以証人身份受訊,卻突然要逮捕他,而逮捕令上卻沒有說明罪狀。事後當劉天球向先前五位會談的反貪官員詢問那三名人士的名字時, 這些官員竟也不認識他們。

一個人未被法官定罪前,依然是清白的。這是普世的基本人權。逮捕一個五十餘歲的文人竟然要動用十一名官員,逮捕令上更沒有說明被逮人的罪狀。這叫甚麼......?

以上只是最近一連串被人們形容為針對雪州民聯議員的幾起突出事件。


五律師被扣案

今天人權委員會開審五律師被扣”案。這五名律師是在2009年5月7日前往十五碑警察局會見在一項集會中被捕的人時被扣留。連律師辦案也被扣,執法者到底懂不懂法律? 他們控訴,警方在扣留期間作出多項違反人權行為。4名被捕的集會者在供證時,分別揭露他們被逮捕後,曾被警方以種族性言論辱罵、被警員掌摑、不被允許喝水、上厠所和咨詢律師等內情


蕉賴皇冠城封路風波暴力事件

2008年5月27日青年曾俊豪與友人一行四人,駕車從皇冠城住家駕車途經封路路口,被數十名鎮暴警員強行擊破車窗, 拖出車外毆打至昏迷。過後還被警方控告企圖謀殺罪。後來改控“魯莽駕駛”。打了人還要告人,賊喊捉賊 , 執法者如惡霸,還要法律幹嗎?對這起警方暴力事件,朝野震怒,連在朝的馬華公會也答應代他們狀告大馬警方及政府

反貪污局搖身一變成為反貪委員會, 除了權力擴大外,本質並未改變。唯一的改變就是變得像野獸一樣愚蠢、兇惡、無良。像最近針對雪州民聯議員瘋狂的調查, 對動則千萬, 數十億馬幣的弊案卻視若無睹。就是最好的証明。

三千警力封城

2009年8月2日馬來西亞警方動用三千警力(相信不止),對吉隆坡進行封城。目的只是要阻止一項由民間非政府組織及反對黨發起的反內安法令(ISA)十萬人大遊行。結果造成吉
隆坡與隣近地交通嚴重阻塞。在當天的活動中, 警方共逮捕了589人及發射了200餘枚催淚彈。

示威抗議本就是不足為奇的事, 在香港為了反對一條法令的定立, 有五十萬人上街遊行。在台北百萬人通宵示威要趕總統下台,最後不都統統平和落幕了嗎?而馬來西亞警方為了阻止一場只是幾萬人的和平示威,出盡了吃奶之力。在世界各國人民面前出盡洋相。連維持一個和平遊行秩序
的能力和膽量都沒有;因此你可以理解為甚麼反貪委員逮捕一個50餘歲,手無寸鐵的中年人,竟要動用十一人。前陣子逮捕反對黨領袖安華時還要十餘輛警車加數十名蒙面特種部隊。看官, 你說他們要捉幾個持械刧匪會不會用上坦克呢?

難怪連最高領導的首相夫人也公開說:馬來西亞的犯罪率已上升了90﹪。

如果執法人員如反對黨資深議員林吉祥所說,像流氓一樣,不尊重法律人權,不能令大眾心服口服的查案, 辧案, 只淪為政治老闆的工具。那實在看不出反貪會的存在有何意義?各種口號和辯辭只是一堆成為國際笑話的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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