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

先發制人, 或先下手為強。就是趁人不備置人於死地的方法。是那種怕輸, 又要逞強的無能小人的爛招。不管行不行, 有沒有理先幹了再說。這爛招其實在幾千年前的中國就有了。

“先發制人”這句話出自東漢·班固《漢書·項籍傳》:“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 “項籍”者﹣楚霸王項羽也。

秦二世元年,陳勝起。九月,會稽假守通素賢梁,乃召與計事。梁曰:“方今江西皆反秦,此亦天亡秦時也。先發制人,後發制於人。”守嘆曰:“聞夫子楚將世家,唯足下耳!”梁曰:“吳有奇士桓楚,亡在澤中,人莫知其處,獨籍知之。”梁乃戒籍持劍居外侍。梁復入,與守語曰:“請召籍,使受令召恆楚。”籍入,梁眴籍曰:“可行矣!”籍遂拔劍擊斬守。梁持守頭,佩其印綬。門下驚擾,籍所擊殺數十百人。府中皆詟伏,莫敢復起。梁乃召故人所知豪吏,諭以所為,遂舉吳中兵。.........

這個故事是說秦朝未年,陳勝揭竿起義。项梁和项羽叔侄兩人因事逃亡到吳中。會稽郡郡守殷通素來敬重他們於是召見他們並和他們商量國是。项梁於是說出自己的想法:「秦朝將要滅亡,如果先發動起義就可制服人,後發動的就要受制於人了。」

殷通聽了嘆氣道:『素聞閣下為楚國大將之後,果真不假』。有意請他領兵起義,项梁說:「吳中還有一能者叫桓楚,已歸隱不知所踪, 只有項羽知道。」接着走到外面通知項羽準備好兵器。再回到內廳對殷通說:「請你召見項羽, 並令他去召桓楚來共舉大事。」項羽進來後, 项梁對他說:「可以動手了」。項羽二話不說就把郡守殷通殺了。项梁提着殷通的頭及披掛上他的印綬。殷通的部下皆驚恐不已, 有不服的都被項羽殺了,約有百數拾人。降伏了殷通的士兵及屬下官員後。項梁就此借吳中兵反秦。........

把一個欣賞自己、要幫助自的人殺掉。你說這是甚麼樣的人?雖也名留史冊, 但其下場也夠悲慘的。

結果是:十面埋伏、霸王別姬、四面楚歌、烏江自刎。

師承楚霸王名言的後世人也着實不少,屈指數來就有三件舉世注目的:

第一件自然是以自由和平教主、世界警察頭子自居的美國。幾年前他就公開聲明要“先發制人”的攻擊那些可能危害美國安全的國家。結果伊拉克被攻擊了,戰火至今未熄。而美國事前事後總是自言自語的提出各種的理由來合理化他的攻擊。

結果是:債台高築,經濟衰退,貨幣貶值, 銀行倒了一間又一間。

第二件:馬來西亞的雞姦案:馬來西亞前副首相安華,Jun 28, 2008下午五時,被其黨的前義工23歲赛夫布卡里(Saiful Bukhari Azlan)(自稱安華助理)投報唱後庭花。盡管種種蹟像及暴光資料都顯示這是一件不能成案的案子。但是以阿都拉為首的馬來西亞政府卻不顧各方的反對,在安華參選國會議席補選前,迫不及待的將其控上法庭。在馬來西亞的法律,雞姦案和謀殺案是不能保釋候審的。以下各項資料很明顯的顯示這是先下手為強政治手段,意圖阻止安華從新參政的的作法。

1 在剛剛的晚間新聞中,內政部長賽哈密被問及為何只提控安華而不提控報案人賽夫。安華是在刑事法典377B條文下被控。第377B條文屬於“非自然罪行”章節。第377B條文闡明,犯下違反自然性行為罪行可被判處最長20年的監禁,另加鞭笞。該條文並無說明受害者是否受到強迫。意味著雙方是在自願的情況之下,發生違反自然性行為,並非指控安華強行進行性侵犯。因此賽夫理應一起提控。

而賽哈密的回答是:因為賽夫是原告, 法律要保護原告。

2 從安華傳出被告發,到今天上庭過堂,身為被告的安華都沒有獲的本身有權獲得的報案書。據其律師說曾向警方索取報案書十次,唯不的要領。

3 安華已經61歲, 而且在過去的幾年冤獄中患上腰椎病。是否有能力雞姦一個23歲的年青小伙子?這是街頭巷尾的人都在討論、質疑的事。

4 由布斯拉维医院(Hospital Pusrawi)泄漏出來的賽夫報案前體檢報告顯示, 賽夫沒被雞姦的痕跡。

5 今天(7 Aug. 2008) 公佈的,曾為賽夫體檢的緬甸籍醫生在8月1日立下一份法定宣誓書,堅持自己當初所作的體檢結果,即沒有身體證據顯示賽夫被雞奸。這名醫生也宣稱,警方恐嚇他及竄改其口供,在不堪騷擾下,他被迫舉家離開馬來西亞避難。

後果:拭目以待吧。

第三件:最近鬧的熱烘烘的商聯控股風波。主⻆陳凱希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先發制人” 取得庭令阻止在即將召開的股東特大上表決資本回退議案。除了先發制人這招,陳凱希更厲害的是要把全華社拖下水為其墊背。最近你可有看到滿天發的文告、廣告戰嗎?你可看得懂他們實在在講甚麼嗎?

草民一介窮措大,不懂做生意, 也看不懂大公司裡的彎彎曲曲。可卻知道商聯控股是一間在公司法令下注冊的公司。股東大會是最高的權力機構,董事的薪金也都要由大會來決定。所以實在看不出陳先生為何要阻止特大的召開。公司的前途,股東的利益也只有股東大會有權過問,外人是無權置喙的。所以也實在看不出陳先生把商聯控股的行政計劃升級至民族事業來斗爭有何法理依據。

陳凱希口口聲聲說要為小股東爭取權益, 還成立捍衛小股東權益委會。為甚麼不看一些小股東的心裡話呢?以下是刊登於4 Aug. 2008 報章的廣告。


商聯控股的事件其實很簡單。股東們投資商聯控股已經25年。商聯控股不是上市公司, 股票不能自由買賣。股東的資金等於被套牢。現在商聯控股的計劃是以上市的商聯蒂莎來換取股東手中的“死股”,而且價格合理。看不出小股東們會不接受的道理。況且最年輕的股東已近六十歲,難道要等到他們歸天後才燒還給他們嗎?

在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則,少數服從多數。股東的得失該由他們自己決定,一切交付票決。又何必你這樣過度熱心呢?這不是有甚麼瓜田李下吧?!

後果:拭目以待吧。陳凱希是做過廿年牢獄的鐵漢,只差沒把牢底坐穿而已。他也有海鷗做他的財務後盾。他會不惜一切為他自己的理想而奮斗。但這兩萬的小股東及他們的親朋戚友及有正義感的人,將會有多少人繼續光顧他的商店, 也請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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