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 星期五

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運動是危險和無知的。最近的台灣 “反服貿” 學生運動在本地也引起了一點爭論,雖然沒有引起很大的共鳴,但是在網路上所出現的一些文章卻借此鼓吹,向台灣的學生學習。

首先就是由丘光耀所寫的一篇文章《大馬反對運動太溫馴沒突破》接着是《當今大馬》的《大馬社會運動太“乖巧”?》黃劍飛所寫的《馬來西亞與反服貿》黃國富的《打開民主想象的佔領行動 》。他們認為我國的反政府運動太過温和,應該像台灣反服貿那樣強硬。我想這是危險的。

為了支持他們自己的論調,不惜歪曲,避開 “台灣反服貿” 運動的事情真相。強調人多勢眾、強勢、不曲不撓。簡單一句話就是為反對而反對。包庇學生的暴力野蠻行為。完全繞過法治,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抺黑台灣政府。例如在《馬來西亜與反服貿》一文中如是說:

“⋯⋯当中前九个月存在了太多非合法性却不予以纠正程序,而一夜之间宣布“视为生效”,当然引起民愤。既然强行立法通过先已经存在着种种的不合法,那么退回服贸,重新立法,再重新审议,才是以法治解决争议的唯一途径。”

這段文字已經反映了作者完全是依據反貿學生的說詞,自己沒作功課就寫出這樣誤導性的文章來。而且作者完全不了解台灣國會的運作。而《當今大馬》連這樣的文章也登出來,可見《當今》的水平也有問題。民主自由是有原則的,你讓歪曲事實的文章刊登出來只是在損耗自己的公信力。

(1) 服貿協議不是新法令,而是早已通過立法程序的 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中的一個項目。屬於後續補充協議,由行政院研擬實行細節後送交立法院審核。是無法修改及退回的。若退回即表示台灣政府食言,要再重新談判。對以後的國際談判影響深遠。

(2) 案件送立院已經九個月,但一直受反對黨民進黨的拖延阻撓而無法在立院排案審查。而根據台灣立法院程序若一法案超過若干時間不審議即自動進入表決程序。所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的宣佈並沒有違反民主操守。反而是民進黨濫用民主操守千百計阻撓法案的通過。

在民主議會制度裡,少數服從多數是基本原則,若要做到人人同意才執行,我想那是不切實際的。作為執政黨的國民黨完全可以逕行表決而不必理會在野黨。但很多人不知道台灣國會不像馬來西亞的專斷獨行。國會中設有許多由執政及反對黨護員共同組成專門委會,在提案未排期表決前先行審議,已經是充份尊重在野的議員。

而民進黨就是一個反民主原則之道而行的政黨,只要自己不喜歡就無所不用其極的去阻撓。用霸佔主席台、鎖門、動粗打人制造混亂⋯⋯等等行為使立法院無法開會。而這種 “民主” 的後果卻造成台灣各種法案不能及時生效,對內政及外貿造成嚴重的傷害。當然國民黨及馬英九背上最大的黑鍋----“無能”。

而且由於這種民主,台灣政府也不能像其他國家一樣對策略性的行業及時給予大力支持。結果本來是領先的亞洲(除日本)各國的電子、電腦、半導體業完全被韓國趕超了。

所以我想問問寫這些鼓吹 “台灣反服貿運動” 的人,你的 “民主運動” 的目的是什麼?你今天的行為就是明天別人的榜樣,你今天可以這樣趕人下台,明天別人也可以同樣方式趕你下台。而且你會下的更快,屁股還沒坐暖就被人替下來了。

民運、社運必需有正當性。如果撇開正當性,那麼就是為反對而反對,結果只是制造社會動亂,對國家、人民是沒有什麼好處的。

所以:

第一:台灣的 “反服貿” 運動,沒有正當性。只是政黨之間的不正當鬥爭。“反服貿協議” 運動的成功,只會給台灣的帶來無法估計的經濟創傷。而非學生們所提的維護台灣利益,更非他們所提的黑箱作業。

第二:禮貌是人的基本道德。你現在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的指責別國政府不是,是不是沒禮貌了。如果這些寫文章的有一天上位做了國家領導人,那豈非常常引起外交糾紛?

第三:國情不同。例如台灣沒有像馬來西亞的種族、宗教問題。台灣有相對獨立的選委會,獨立的公務員系統。台灣沒有跳糟議員這回事,不久前王金平被開除黨籍即是例子,議員離開黨就會失去立法委員資格。

所以如果你想把台灣學生反服貿式或泰國式的強暴民主運動用於馬來西亞,後果及代價會是如何?請計算好了才說話!

最後也請別誤會我反對政治抗爭或同意國陣政府。我與很多人一樣希望國家能走向光明。但卻是要再提醒大家,民主是有條件的,民主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網的。希望那些民運人士及領袖更有智慧一點。在談民主前先要搞好自己,即格物致知(學識),修身(品德),  那才能齊家、治國、平天下。

煮白米飯或糙米飯目的都是充飢。但過火煮糊了,焦了那一樣是餓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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